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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走了名下的土地怎么继承

责任编辑:王娜 分类:其他综合 发布时间:2023-07-09 08:33:27 来源:略融财经

对于有遗嘱的遗产,按照遗嘱约定的继承;

如果遗嘱人没有明确遗嘱继承的份额,那么遗嘱继承人是平均分配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土地所有权是不能交易的,所以父母去世后,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或国家所有,使用权或承包权可以由子女继承。农民只拥有土地的承包权、使用权、经营权,不存在土地所有权,不存在子女继承土地的问题,应该是土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

父母的土地可以继承承包地或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承包土地属于继承的,其继承者需到农业部门办理承包经营权变更手续。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的,应当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依法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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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继承人必须在一个户口本上吗?

不一定需要在一个户口本上。由于土地继承人要求单位户口较早,在确认土地时,父亲(或祖父)已经规定了继承人,继承人的户口在父母(或祖父母)的户口本上,因此不需要在户口本上。然而,为了便于管理和维护土地资源的完整性,一些地方政策可能规定土地继承人必须在一个家庭,特别是在农村地区。此时,土地继承人必须符合相关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