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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几种情形

责任编辑:王娜 分类:其他综合 发布时间:2023-07-27 09:11:54 来源:略融财经

增值税是一种按照价值增长来征收税款的税种。增值税纳税人可以通过抵扣进项税额来减少应纳的增值税税款。但是,并非所有的进项税额都能够被抵扣。

以下是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几种情形:1.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如招待费、差旅费、购买礼品等。2.用于非正常损失:比如车祸、损毁的办公设备等。3.用于购买不动产的进项税额。在这种情况下,应单独计入财务成本,不能作为抵扣进项税的依据。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已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不能依法扣除,可以申请注销或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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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进项税是什么?

增值税进项税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相对应:一般纳税人在同一笔业务中,销卖方收取的销项税是买方支付的进项税。在一定的纳税期内,纳税人收取的销项税额与纳税人缴纳的进项税额相抵,差额即为纳税人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